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红岗采油厂2#集气站剩余气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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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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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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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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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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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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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岗采油厂2#集气站剩余气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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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两家子镇红岗采油厂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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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公司红岗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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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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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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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