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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御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收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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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街大安市御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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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御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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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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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在大安市御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新增《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转运,其中病理性废物收集贮存量为40吨/年,药物性废物收集贮存量为5吨/年,化学性废物收集贮存量为15吨/年,本次不涉及进一步处理工艺,所用收集、贮存设施及转运车辆均依托现有工程。项目总投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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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周转箱消毒清洗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污水管网外排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最终排至龙泉泡。(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冷库贮存废气及污水处理站恶臭经集气收集后,引至现有“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箱+水洗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中表3浓度限值,氨、硫化氢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污染物须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等恶臭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8722-2019)中附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周转箱利用现有高温蒸煮系统处理,与处置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大安市广惠市政服务有限公司送至白城市东嘉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理,以防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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