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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5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 间:2021-05-07

  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大量存在。在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附近村民野外放牧的现象普遍,禁牧效果不明显;长期存在毁林造地违法行为,3000多个地块、7000多公顷的林地遭到人为破坏;经卫星遥感监测,还存在18个点位、45个违法违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问题。我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分析,认为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准确、深刻符合实际。针对此项整改任务,我市按照《白城市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措施要求,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

  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大量存在。在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附近村民野外放牧的现象普遍,禁牧效果不明显;长期存在毁林造地违法行为,3000多个地块、7000多公顷的林地遭到人为破坏;经卫星遥感监测,还存在18个点位、45个违法违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

  二、整改目标

  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整改,对于历史遗留的、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问题长期坚持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一)依据《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在各保护区境内实行全年禁牧。2018年12月底前,各保护区管理局深入各保护区附近乡镇、村屯发放至少发放一次禁牧《宣传单》,查干湖保护区由大安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二)保护区所在县(市)相关部门和保护区管理局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制度,2018年12月底前对保护区内就实施全面禁牧情况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查干湖保护区由大安市政府协调查干湖保护区管理局落实。

  (三)开展林地清收,向海核心区生态移民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加入到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地清收工作,明确各单位、各乡镇场职责分工。2018年9月底制定更规范、更具操作性的林地清收工作方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林地清收工作,2019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清收林地还林方案,2019年6月底前完成还林工作,2019年9月底前由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对清收还林情况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报告。

  (四)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任务安排,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加快推进18个点位、45个违法违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整改工作。对短期内确实无法完成整改的,逐一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

  四、整改效果

  (一)依据《吉林省封山禁牧管理办法》,各保护区境内均实行全年禁牧。保护区及所在县(市)相关部门和保护区管理局结合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深入各保护区附近乡镇、村屯发放禁牧《宣传单》,同时加强保护区内禁牧执法巡护工作。

  (二)向海保护区天然林清收内业核查工作已经完成。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聘请吉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三名专家作为林地清收的技术指导,制定3101公顷天然林地的清收工作方案,组织并完成了林地清收工作。按照林地植被恢复方案,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现已完成3101公顷天然林人工播撒榆树籽恢复植被工作,并联合通榆县相关部门完成天然林清收及植被恢复的自检验收。

  (三)涉及向海保护区18个点位、45个违法违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整改工作问题。其中18个点位包含于45个违法违规建筑内,实际共涉及45个违法违建拆除整改工作,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白城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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