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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天晟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及三聚氰胺板生产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20-0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天晟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及三聚氰胺板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30636  

  传  真:0436-3330636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天晟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木质家具及三聚氰胺板生产建设项目

白城市嫩江路路2326号

吉林天晟新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9482.45㎡,建筑面积7609㎡,建设规模为年加工三聚氰胺板15万张(约8037m³),木质家具4.515万套。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现有防渗储池,定期清运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由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甲醛通过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活性炭吸附+燃烧处理后,最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GB16297-1006)中二级标准要求;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通过8m高烟囱排出,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雕刻机、吸膜机、封边机、砂光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购低噪音设备,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料、粉尘、废胶包装物,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胶包装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各类固体废物均能做到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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