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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斯麦尔饲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吨优质饲料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19-09-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斯麦尔饲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吨优质饲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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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斯麦尔饲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5000吨优质饲料建设项目

白城市工业园区北海路188号

白城市斯麦尔饲料有限公司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0万元,建成后年产高档鸡颗粒饲料25000吨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排水为清下水,用于厂区降尘;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水质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一起经工业园区排水管网进入白城市污水处理厂,由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湖泄水区。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艺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燃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执行 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有关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 类标准。施工期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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