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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白城市新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杆生产项目
来源: 时 间:2019-0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白城市新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330636  

  传    真:0436-3330636

  通讯地址:白城市胜利西路258号

  邮    编:137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白城市新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电杆生产项目

白城市工业园区

白城市新立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8万元,生产规模为年产10400根电杆。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在满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经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控制蒸汽锅炉烟气中烟尘、NOx及SO2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加高烟囱高度至25m,使其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控制工业粉尘的排放浓度,使其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浓度要求;控制厨房油烟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设置烟道及油烟净化器,使其满足GB184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焊接机、装载车辆等,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边角废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物质灰渣袋装临时暂存于锅炉房一角,定期外运作农家肥;废弃离心浆运至砖厂制砖。综上所述,对项目产生的固废物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加强固废物临时贮存及运输工作,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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