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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公示)吉林白城经开粮食收储库建设项目
来源: 时 间:2019-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吉林白城经开粮食收储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3561027

  传    真:0436-3322828

  通讯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吉林白城经开粮食收储库建设项目

白城经济开发区纯阳村

吉林白城经开粮食收储库

吉林昊融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厂区现有构筑物:门卫、检斤、食堂、配电室、办公室、仓库、锅炉房的建筑面积为2703.64m2。烘干塔烘干能力为300t/d,年烘干成品玉米3.6t/a,最大存储能力4t/a。项目将原有一台6t/h燃煤热风炉改造为6t/h燃生物质热风炉。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池,定期清掏,送至白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粮食卸载、输送、烘干、进出仓、初清筛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按《报告表》的建议,采取加罩密封,排气口加设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等措施,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技改后的一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须按《报告表》的建议,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对烟气进行处理,确保主要污染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后,经25m高烟囱排放;食堂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该《报告表》的建议,妥善贮存与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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