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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 时 间:2018-12-16
填报单位:(盖章)                              第31批                                     (2018年12月15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5679     一是自2008年至今,鸿兴镇林业站站长史某某陆续盗伐多户村民林地内的树木。二是林业站史某某常年雇佣鸿兴镇村民王某某破坏镇内开荒林地,无证采伐树木。三是2018年春节放假期间,开通镇木材厂厂长金某砍伐镇内林地树木100多立方米,当地林业稽查大队已对此事立案,案件移交至当地森林公安部门后,森林公安大队韩某包庇金某,对其盗伐树木的违法行为“一罚了之”。 白城市通榆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7日,通榆县林业局、鸿兴镇党委政府对此案进行联合调查。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由于没有详细的涉案地点,通过调查鸿兴镇2008年以来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以及国家、省疑似林地卫星图斑:2016—2017年度的林地非正常变化林地共42宗地,均没有证据证明鸿兴镇林业站站长史某某有盗伐村民林木案件情况;近年来,县森林公安大队在鸿兴镇政府破获的6起涉林刑事案件,鸿兴镇林业站破获的多起涉林行政案件均显示与史某某无关;林业局和鸿兴镇也从未接到过史某某盗伐林木的举报。没有证据证明史某某存在此类行为,举报内容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鸿兴镇重点公益林管护站与王某某于2013年1月1日签订重点公益林管护合同,分别管护鸿兴镇1林班、2林班、4林班共14427.675亩的重点公益林,已于2015年12月31日期满。鸿兴镇人民政府出具了证实材料陈述该护林员一直工作表现较好,据鸿兴镇青山村王某某所居住的村民委员会证实,王某某所经营的林地不存在毁林种地问题。
    第三个问题: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开通镇板厂厂长金某某滥伐林木问题,举报情况属实,但举报案件移交至当地森林公安一事不属实。与县森林公安大队长韩某无关。在县林业局林业稽查大队案件档案中查阅到“通林2018年第209号金某某滥伐林木案件”,案情为“2018年3月13日接到匿名举报,反映姓金的年前在肖家窝棚买村民王某某树地大约2公顷,全部皆伐”。经开通镇林业站调查,确有毁林一事,测得结果是现场伐根102棵,根茎蓄积9.4887立方米,原木出材6.95立方米,面积1.4公顷。2018年4月16日县林业稽查大队受理案件,并调查取证,查明该案系金某某在2018年元旦左右,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该地全部皆伐。金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县林业局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责令金某完成了对涉案地块补种滥伐林木5倍的树木,金某已交纳滥伐林木5倍的罚款。
部分属实     通榆县林业局将加强对森林公安大队、林业稽查大队和各乡镇林业站的管理,并责成上述单位加强对林地、林木资源管理,严防严打毁林案件发生。 (*)
2 5686     电厂门前的光明街上全天有不少大型货车经过,通行噪声扰民。 白城市洮南市 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12月7日,洮南市交警大队现场核实:途径该涉案路段大型货车主要为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采暖期所需煤炭的运输车辆,运输时段为每年10月份-12月末,每天运输车辆数量约为20辆,且均在昼间运输,在此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扰民情况属实。
属实     洮南市交警大队采取如下措施进行监管:
    一是交警大队成立执法小分队。在洮突公路洮南段进行流动执法,发现煤炭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并告知行驶路线和限行区域,严防车辆利用时间差进入限行区域。对一意孤行、不听劝告,擅自驶入市区的运煤车辆依法顶格处理。  
    二是划定运输车辆行驶区域:洮突线入洮南境内—-团结路与西二环交汇---西二环与建设路交汇---往东至洮南市养路段对过电厂北大门。
    三是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运煤车辆实施动态监管,集成指挥平台一旦发现运煤车辆驶入限行区域立即报警,指令辖区中队实施拦截,并依法严厉查处。
    四是落实限行管制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在入境处设置卡点,增派两个中队警力驻巡,前后半夜两班运转,引导运煤车辆驶入规定路线。
    截至目前,运煤车辆在限行区域行驶现象已彻底根治。
 
3 5703     镇赉县经济开发区内龙达屠宰厂和该厂对面的屠宰厂,两家屠宰厂将屠宰污水排入附近泡子里和市政管网,无环保手续。举报人12月3日向督察组反映后,至今无人到现场实地查看处理。 白城市镇赉县     经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5日,经镇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两家屠宰场分别是镇赉县龙达畜禽有限责任公司和镇赉县铁北健良畜禽定点屠宰场。龙达畜禽公司位于镇赉县经济开发区苇海东路路北,建于2004年,该企业于2004年7月20日通过白城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批复,2018年8月10日完成综合屠宰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到镇赉县环保局备案。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铁北健良畜禽屠宰场建于2016年4月,该企业于2014年1月17日通过镇赉县环保局环境影响批复,2017年9月27日通过镇赉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无外排废水,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
    以上2家屠宰场位于工业集中区内,周围500米范围内均无学校、医院、居民等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废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经监测,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表1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镇赉县污水处理厂,经再次处理后排放。经镇赉环境监测站10月28日对这2个企业的生产废水进行监测,水质均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的要求。因此,反映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镇赉县环保局加强日常监管,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4 5723     烧锅镇乡富民村村民马某某的24匹马,将举报人位于该村西南方向的山上的300棵树木啃毁。 白城市大安市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12月7日,大安市林业局、烧锅镇乡政府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马某某实际是烧锅镇乡富民村村民张某,群众反映的情况发生在2018年4月20日,当时烧锅镇乡富民村村民王某某去地里干活,发现有一群马在他父亲家树地啃树,王某某就把马赶到富民村村部。后来张某妻子到富民村村部要马,当时王某某根据树被啃情况,要求张某现金赔偿,但当时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从目前树木恢复情况看,由于已经过去了半年时间,被啃树木没有发现死树,树木被啃处伤口愈合普遍良好。经双方进一步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当事人张某向王某某现金赔偿,并向王某某赔理道歉;张某表示今后要管理好马匹,绝不再发生有关事情。王某某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意息访。  
5 5741     铁路文化宫东侧老年活动中心的巷道上杂草丛生,垃圾无人清理,且环境脏乱差。 白城市洮北区 垃圾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12月7日,经新华街道办事处、城管洮北分局现场核查,在铁路文化宫东侧与老年大学间有一巷道,两侧有杂草及少量垃圾,情况属实。
属实     2018年12月7日下午,新华街道办事处联合城管洮北分局对该巷道杂草及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共约2立方米,现已清理完毕。
    新华街道办事处与城管洮北分局对此区域加强巡查、管护,建立常态化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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