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盖章) 第5批 (2018年11月19日) |
序号 |
受理 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376 |
2015年5月23日,王某某使用钩机破坏乌兰花镇西新力村西立屯南侧的生态草原418.2垧,改为种植水稻,目前仍在种植。举报人2015年至2017年曾向通榆县检察院反映上述问题,至今未果。 |
白城市通榆县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018年11月11日,通榆县乌兰花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业管理局联合调查,该地块是2015年通榆县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实施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位于西新力村西新力屯南3公里处,项目实施时地类为盐碱地;经县国土资源局、县畜牧业管理局实地测量该地块面积为346.91垧。举报地类和面积与实际不符,举报问题不属实。
经通榆县人民检察院证实:2016年6月21日,该院受理了张某某、王某某来信,并答复其不予立案,后举报人不服,上诉到白城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7月28日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维持不予立案决定,举报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无 |
(*) |
2 |
483 |
兴隆街与富文路交汇处,老粮食局小区内两栋楼之间,有一宽20米,长50余米、高1米的建筑垃圾堆,异味扰民。 |
白城市洮南市 |
其他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3日经洮南市兴隆街道办事处于现场核查,涉案现场堆放的是毛石,不属于建筑垃圾,但该毛石堆中混有少量生活垃圾,存有异味,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
基本属实 |
洮南市兴隆街道办事处已要求事主于11月18日前,将此处毛石堆放整齐,并将毛石堆的生活垃圾清运完毕,并细化管理,确保不出现类似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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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05 |
来信: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德汇源洗浴违规选址建在居民楼内,营业期间排放废气未使用专用烟道,排放刺鼻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小区住户正常生活”问题。上述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该浴池的排气孔在原有基础上还有所扩大,营业期间废气直接向楼上住户的墙面及阳台排放,异味严重扰民。 |
白城市大安市 |
大气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11日,经大安市城管执法大队一中队调查,该浴池所用锅炉为电锅炉,举报人所述德汇源浴池排气孔,实为浴间进气口,因室内外温差较大,导致热气向外排,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洗浴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热蒸气经过活性炭吸附气味后排入污水管道,不存在乱排及臭味现象。
另查该浴池于2015年6月28日在环保部门登记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规定,洗浴类项目属于社会事业服务类项目,对选址没有明确要求,只需到环保局备案即可。 |
基本属实 |
2018年11月11日10时55分,大安市城管执法大队向德汇源洗浴书面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整改,浴池于当日下午14时将该通风口封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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