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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6)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 时 间:2018-10-30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我市存在的1个共性问题,市政府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地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意见中提出的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问题。我市认真地进行了学习研究,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查摆与分析,认为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准确、深刻符合实际。我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达到了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二、整改目标

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减少,综合利用能力持续提高,力争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抓好宣传发动。持续开展全方位、多频次、广领域的宣传教育,跟农民讲危害、讲道理、讲罚则,不断强化农民“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意识,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二)抓好责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的主体责任,深入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建立秸秆禁烧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建立秸秆焚烧问责机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三)抓好督查通报。每年秸秆焚烧高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建立日统计、周通报制度,对焚烧火点数量多的进行督办。采取网格化管理方式,在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发现的火点第一时间处理。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坚持不间断巡查制度,死看死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抓好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食用菌基料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加快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完善秸秆收集储存利用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五)抓好招商引资。切实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各县(市、区)政府及发改、农业等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的引进规模化有机肥生产企业及其他综合利用企业。

四、整改效果

为贯彻落实《白城市大气空气清洁行动计(2016-2020年)》,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降低大污染物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将秸秆禁烧工作汇报如下:

(一)下发文件,落实秸秆禁止露天焚烧责任。当前,已进入春季,随着春耕准备工作开始,秸秆禁烧将进入高发期,已经出现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一定影响。319 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331日白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按照“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要求,层层落实禁烧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秸秆禁烧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管控措施,健全县(市、区)、乡(镇)、村(屯)三级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控机制,层层分解落实禁烧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确保每块农田都有监管责任人。

(二)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制发了《2018年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确定了保障措施。各地宣传部、经合局、科技局、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等为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各县(市、区)与乡(镇)、场(站)签订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标准。各乡(镇)与村(屯)签订责任书,成立督查组,深入各村督查暗访,督导落实禁烧措施,及时查处焚烧行为,对重点区域和薄弱地点进行严防死守,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三)督查巡查,检查秸秆禁烧工作。321日,市督查指挥中心、市环保局成立督查组,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办的工作契机,将春季秸秆禁烧工作一并纳入到督查工作中。截至428日全市加大对秸秆禁烧的监管,出动人员200多人次,出动车辆30多辆次,发现秸秆露天焚烧火点0处。各地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并通过发传单,拉条幅等方式进行宣传,发放传单25300份,条幅70幅。白城市本级已在白城日报宣传,并于424日刊登。大安市政府下发了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三天。白城广播电视台、白城日报记者,49日到洮北区林海镇对秸秆禁烧宣传活动进行现场采访,并于417日在白城日报发表、421日白城新闻联播已播出。各县(市、区)不断扩大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范围,力争实现秸秆禁烧宣传全覆盖,每周调度、通报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地将加大对阻碍禁烧监管的不法行为及个人,依照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治安处罚力度,对秸秆焚烧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督查,建立联动机制。依托吉林省环境保护驻地式检查工作组的监察人员督查时,发现火点及时通报各地环保局,各地环保局及时通知当地乡(镇)政府派人员及时扑灭火点,对火点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查处。

为了防止秸秆焚烧高速公路机动车行驶交通事故,保障出入安全,我局与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白城市分局建立信息共享联动机制,高速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工作时发现火点及时通报我局,我局立即通知当地环保局,派人员及时扑灭火点,对火点发生情况进行调查、查处。

(五)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2018年,镇赉县众合生物质发电二期工程已完工投入试运行,年利用秸秆量增加到40万吨。白城市在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共有7个,分别为:通榆县弘伟秸秆加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秸秆颗粒燃料建设项目、镇赉县汇盛粮贸有限公司年收储加工10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大安市安广镇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大安市年产三万吨生物质燃料建设项目、洮南市金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装配式房屋部品化生产基地项目、洮南市喜香源种植农场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洮南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0.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7亿元。预计项目全部竣工投产后,可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60万吨。

公示期为20181029-115,凡对以上整改工作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白城市整改办反映.

联系人: 刘先军    联系电话:13904363867

 

 

白城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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